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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动扶梯回收阐述如何提高电梯维保质量

来源:      2024-06-29 22:06:34      点击:
进一步规范维修保养工作,落实维保安全责任,提高维保工作质量,需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落实电梯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按照《条例》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是安全管理工作的主体。使用单位领导要从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要配备专职或兼职的管理人员,除具体负责电梯的日常管理外,还要对维保单位的工作进行监督,并在维保记录上签字认可。
二.是电梯使用单位必须与按照《条例》要求取得电梯维修保养资格的单位签定维保合同,维保合同应明确维保期限、维保项目和各方责任,维保合同签定后应及时告知安全监察机构。
三.开展电梯维保业务的单位,必须依法取得维修保养资质,并在许可的范围和有效期内开展业务。外地市维保单位应持资质证件、工商执照、电梯维修人员证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资料到安全监察机构办理备案手续。
四.是电梯维保单位要有固定的办公场所,维保电话,开展维保工作所需要设备、设施,要具备至少两名以上有一定工作经验且取得资质的维保人员,建立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完善维保记录,并严格按照《条例》和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工作质量。
五.是各电梯维保单位要设立24小时安全值班电话并告知用户,应具备一定的应急反应能力,保证在电梯发生故障时及时赶至现场。
六是电梯维保单位应建立电梯维保档案,每台电梯的相关情况及每次维保记录都应整理归档。
七.是在每年定期检验之前,维保单位应当对所承保的电梯进行全面的维护保养,并督促使用单位按时进行申报检验,且积极配合检验检测机构的工作。
八.是检验机构在进行定期检验时要认真核查使用单位的维保合同和维保记录,对未落实维保单位和维保合同超期、维保工作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督促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按规定进行整改,并上报安全监察机构。
九.是安全监察机构应加强对电梯维保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督促其及时改进和提高维保质量,发现有违反《条例》规定、不按要求开展维修保养工作且不积极整改的上报发证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