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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施工电梯回收探讨电梯安全出产与设备同样重要

来源:      2024-11-04 22:44:18      点击:
   电梯类特种设备是归于需求先在制作厂加工、设备好零部件,然后再通过异地现场总设备,监检查验合格后,才能真实称为合格产品的特种设备,是归于需求两地加工制作的一类特种设备。与整装出厂的产品比较,具有以下几个不行忽视的产品质量与设备问题一、电梯是由取得制作资质许可的制作厂出产、而且经过出厂监检的设备,但并不能证明电梯质量是合格的。首要是因为最近几年电梯职业受剧烈市场竞争的影响,为获取最大赢利和扩展市场份额,一些电梯制作厂家也开端在产品质量上做偷工减料的手脚:一是电梯制作厂在申请制作许可时,样梯采用的部件符合“3C”认证、工业产品出产许可证、型式试验等技术规范的要求,但真实用于出售产品时,为节省成本就改用无“3C”认证、无工业产品出产许可证、无型式试验的配件,安全功能和质量就变得没有了保证;二是现在参加政府收购的电梯厂家相互竞争剧烈,往往根据竞标的价位来决定使用何种层次的部件,更有甚者为节省成本,竞标时标明使用层次高的A厂家配件,装置时就变成了层次低的B厂家配件。
 
         如2003年,某医院装置一台医梯,合同中标明曳引机是意大利产,实际装置的为一国产普通曳引机就是一个例子。这样不仅影响了产品的层次和质量,更是违反了《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存在涉嫌假冒伪劣诈骗行为;三是在电梯装置过程中,装置作业因为绝大多数不是制作厂本身的专业技术队伍,而是制作厂设在各地的承当出售责任的分公司,甚至是分公司设在某个地区营销点的人员负责。这些分公司、营销点尽管总部有不少严格的准则在约束他们,可是个别分公司、营销点经常做手脚,比方将总部发来的电梯配件,在中途用层次低的配件换下原装件,等其它电梯出现问题时卖原装件赚取差价,影响了电梯产品质量;四是制作厂家或经销商以货款未清为由长期不移交电梯相关资料,影响用户的日常管理和定期检验作业。